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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准建设旱区农业、新材料、能源陕西实验室
发表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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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新材料陕西实验室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的通知》,现转载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建设旱区农业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旱区农业高科技领域,充分发挥陕西旱区农业领域产学研用优势,开展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作物育种研究中心、作物高效生产研究中心等国内一流的创新中心,打造旱区农业领域创新高地。立足陕西、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旱区农业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成为我国旱区农业领域技术领先、自主可控的战略科技力量,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西安“双中心”建设,为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实验室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牵头建设,以灵活的体制机制汇聚国内外一流人才,围绕作物育种、作物高效生产、现代畜牧、农业节水、生态修复和食品加工等科学与技术方向,开展农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科学研究,攻克一批旱区农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同时,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探索新路径、取得新突破。

  三、组织架构

  实验室采取“核心+网络”的“扁平化管理、网络化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代表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程序予以聘任,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四、保障机制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实验室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项目攻关、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建设新材料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四个面向”,充分发挥陕西新材料领域科研、人才和产业基础优势,开展新材料的前沿探索、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新材料产业的原创技术策源地,加速新材料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综合实力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新材料领域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胜势,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西安“双中心”建设,为实现我国新材料的自主可控、整体领先贡献陕西力量。

  二、主要任务

  实验室由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牵头,联合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围绕金属材料、超导及量子材料、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基因工程等5大材料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凝练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中试及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着力解决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充分发挥实验室作为新材料产业创新内核的作用,集聚人才、项目、平台、成果等要素,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实验室与全省新材料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形成“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聚集”的创新发展路径。

  三、组织架构

  实验室采取“核心+网络”的“扁平化管理、网络化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代表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程序予以聘任,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四、保障机制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西安市政府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实验室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项目攻关、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服务国家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统筹能源领域优势资源和创新力量,抢抓能源科技革命机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打造能源领域创新高地,全力融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和西安“双中心”建设,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实验室由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牵头建设,以灵活的体制机制汇聚国内外一流人才,开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集成、多能融合及耦合替代示范、先进储能技术集成示范、能源装备与系统开发、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等6大科学与技术方向的研究,布局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一批中试及示范类项目,重点聚焦低阶煤清洁转化、化石能源多能融合、CO2捕集封存耦合高端利用、高端化学品和特种燃料,前瞻布局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未来智慧能源产业,聚力推动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融合的技术创新,突破能源前沿科学瓶颈和核心关键技术。

  三、组织架构

  实验室采取“核心+网络”的“扁平化管理、网络化运行”模式,总部设在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能源基础研究中心,依托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榆林学院建设能源革命创新示范中心,依托光伏、氢能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代表组成,实验室主任按程序予以聘任,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指导机构。

  四、保障机制

  省科技厅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榆林市政府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实验室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项目攻关、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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